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請貴校(園)確實落實流感個案之管理、群聚事件之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一、本府107年12月27日府教體字第1070291744號函諒達。

二、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本(107)年第50週(12月9日至12月15日)國內急診類流感就診病例百分比為9.29%,即將進入流感流行期,且流感疫情呈上升趨勢,又近期學校、安養養護等機關(構)陸續發生流感群聚事件,爰請貴校(園)確實執行流感個案之管理、群聚事件之通報及感染管制措施等工作,以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三、學校為人口密集機構,因居住或活動空間較為擁擠,易造成流感等疾病之傳播,爰此,如有教職員工生出現疑似流感症狀,應儘速請其配戴口罩並協助其就醫;若有疑似群聚事件發生,應通報本府衛生局,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情調查及提供相關所需資料,以及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另請貴校(園)依「學校/補習班/安親班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進行自我查檢。

四、上開查檢表及流感群聚事件之處理相關規範可逕自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及工作指引及教材/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項下瀏覽/下載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