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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106年6月23日院臺衛字第1060019501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060091238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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