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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府稅務局114年度推廣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辦理國小學生租稅益智對決賽,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一、 依據財政部賦稅署114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 本活動決賽報名日期為114年3月26日至4月25日止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114 年度推廣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辦理
國小學生「租稅益智對決賽」實施計畫
一、 目 的:為落實租稅教育向下紮根的理念、宣導購物消費索
取統一發票、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的概念、地方稅
線上申辦等E化服務、稅務防詐騙及瞭解統一發票
兌獎多元服務措施,提升國小學生對租稅的認識,
並透由生動活潑的益智搶答比賽,傳達正確租稅知
識,建立誠實納稅觀念,延伸租稅教育觸角。
二、 依 據:財政部賦稅署114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
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三、 指導機關:財政部賦稅署、南投縣政府
四、 主辦機關: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五、 協辦機關:本縣各國民小學、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
六、 參加對象:本縣各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學生。
七、 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 初賽:活動內容為學生人數2至3人組成1隊,國小各校自行舉
辦初賽,並於114年4月23日前辦理完畢,遴選成績優
異學生隊伍代表參加決賽,每校最多推薦3隊為限。另
本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各校參賽隊數。
(二) 決賽時間:114年5月2日(星期五)上午10:10至12:30,報到
時間9:20-10:00,報到時辦理抽籤。
(三) 決賽地點:稅務局6樓禮堂辦理(地址:南投市復興路2號)。
八、 題目範圍:租稅常識、雲端發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多元化
及行動支付繳稅管道、地方稅相關法規、稅務防詐
騙及稅制改革等相關內容,本局於3月28日前提供
題庫及比賽規則,建置於本局活動網站供參賽者參
考及練習。
九、 報名方式:各校自行舉辦初賽,評選優秀學生隊伍參加決賽,
每校最多推薦3隊,參加決賽隊伍於114年4月25
日前填寫報名表(如附件)傳真至2244609或至本
局網站(https://www.nttb.gov.tw)報名,決賽參
賽隊伍限額32隊,依報名時間排序額滿為止。
十、 比賽規則及注意事項:
(一) 請於本局6樓禮堂報到,決賽時將以各隊報到時抽籤出賽順
序,依序2隊進行競賽,由主考人宣讀租稅問答題目,請參賽
2隊搶答。每場比賽題數不拘,由答題數多者為優勝隊伍繼續
晉級參賽。
(二) 現場人員須遵守比賽規則,不得大聲喧嘩。
(三) 主辦單位有權利依報名情形調整比賽制度並決定錄取的優勝
隊伍數。
十一、 獎勵辦法:
(一) 團隊獎:錄取數隊
1. 冠軍(1 隊):頒發 3,600 元禮券、獎狀及獎盃;指導老師
頒發1,200元禮券及記嘉獎乙次。
2. 亞軍(1 隊):頒發 3,000 元禮券、獎狀及獎盃;指導老師
頒發1,000元禮券。
3. 季軍(1 隊):頒發 2,400 元禮券、獎狀及獎盃;指導老師
頒發800元禮券。
4. 優勝(3 隊):每隊各頒發 1,200 元禮券及獎狀一紙;指導
老師頒發300元禮券。
(二) 主辦機關提供每位參賽同學及帶隊師長餐盒,並各致贈宣導
品1份。
十二、 連絡人及電話:0800-496969或2222121轉154張小姐
傳真號碼:2244609。
十三、 本計畫奉局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機關視實際情形適時修訂。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114 年度國小學生租稅益智對決賽
※日期:決賽114年5月2日(星期五)上午9時20分至12時30分
※地點:稅務局6樓禮堂(地址:南投市復興路2號)
一、 活動內容:
(一) 國小各校初賽評選優勝學生代表參加活動,比賽活動為學生人
數2至3人組成1隊,每校最多推薦3隊,於決賽活動當日至
活動地點參加租稅益智對決賽。
(二) 題目範圍:租稅常識、雲端發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多元化
及行動支付繳稅管道、地方稅相關法規、稅務防詐騙及稅制改
革等相關內容,本局於3月28日前提供題庫及比賽規則,建置
於本局活動網站供參賽者參考及練習。
(三) 決賽時將以各隊報到時抽籤的出賽順序,依序 2隊進行競賽,
由主考人宣讀租稅問答題目,請參賽 2隊搶答。每場比賽題數
不拘,由答題數多者為優勝隊伍繼續晉級參賽。
二、 決賽報名日期:
於114 年 4 月 25 日前填寫報名表傳真至 2244609 或至本局網站
(https://www.nttb.gov.tw)報名,決賽參賽隊伍限額32隊,依
報名時間排序額滿為止。
三、 決賽日期、地點及報到時間:
決賽日期:114年5月2日(星期五)
決賽地點:稅務局6樓禮堂(地址:南投市復興路2號)
報到時間:上午9時20分至10時於競賽地點報到及抽籤。
決賽時間:上午10時10分至12時30分
四、 獎勵辦法:
(一) 團隊獎:錄取租稅擂台爭霸賽數隊
1. 冠軍(1隊):頒發3,600元禮券、獎狀及獎盃;指導老師頒
發1,200元禮券及記嘉獎一次。
2. 亞軍(1隊):頒發3,000元禮券、獎狀及獎盃;指導老師頒
發1,000 元禮券。
3. 季軍(1隊):頒發2,400元禮券、獎狀及獎盃;指導老師頒
發800元禮券。
4. 優勝(3隊):各頒發1,200元禮券及獎狀一紙;指導老師頒
發300元禮券。
(二) 主辦機關提供每位參賽同學及帶隊師長餐盒及宣導品1份。





114 年國小學生租稅益智對決賽
比賽規則及方法
1. 報到時辦理抽籤,抽籤序號為比賽隊伍序號;倘若對決同
所學校,為公平起見,不更換比賽隊伍序號。
2. 第一場為淘汰賽,比賽方式由2隊競賽,優勝隊伍晉級至
下一個賽程。
3. 淘汰賽及各賽程分2場地比賽,請依賽程表作備賽,下一
場比賽隊伍請先於第一排預備,唱名3次未到的隊伍即失
去比賽資格。
4. 比賽取前6名,依序為冠軍、亞軍、季軍及優勝3隊。
5. 比賽辦法:
(1)2隊隊伍各派出一人負責按搶答鈴(代表人戴上手套),
選定後不得更換,先按搶答鈴之隊伍可優先回答,搶
答前代表人雙手統一放置搶答桌邊緣上,如違規隊伍
則失去該題優先回答權。
(2)主考官開始唸題目後任何時間皆可搶答,如有隊伍搶
答則停止唸題目。
(3)如有題目答案為「以上皆是」,主考官還沒唸完選項就
搶答之隊伍,需將答案選項唸出來(不需按順序)。
 舉例:下列那一項稅目可以申請轉帳納稅?
(1)房屋稅(2)地價稅
(3)使用牌照稅(4)以上皆是
主考管唸完題目及答案選項(1)即搶答之隊伍,如回
答「以上皆是」,需唸出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
稅(不需按順序)。
(4)優先搶答隊伍如果答錯,則由另一隊獲得回答權,可
直接回答或等待題目唸畢後回答。
(5)2 隊皆答錯該題則不計分。
6. 比賽獲勝預備下一場晉級比賽之隊伍,請於觀賽預備區等
候,未獲勝之隊伍可繼續觀賽或至桌遊及圖書區休息,請
勿在會場奔跑嬉戲。
7. 賽後請各隊伍一同至觀賽區參加頒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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